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三亚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的公告
三发改交能〔2022〕38号
各企业:
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1334号)(以下简称“验收办法”)、《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 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发改能源函〔2021〕513号)、《关于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2〕86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委牵头开展三亚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对外运营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验收及补贴发放等工作。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及申请补贴范围
一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建成投运、通过验收、对社会运营、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按标准给与建设运营补贴。
二是2020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投运、通过验收、对社会运营、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按标准给与运营补贴。
三是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建成投运、对外运营、接入省级平台的换电站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验收组织
成立三亚市专项联合验收小组,负责组织验收,企业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三、验收时间及流程
验收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0日,流程如下:
(一)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evcharge.hainanjk.com/)上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于5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省级平台。为节省申报时间,企业可同步提交建设运营补贴申请相关资料至省级平台,也可等验收报告经联合验收小组审核合格后提交。
(二)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联合验收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于6月1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三)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evcharge.hainanjk.com/)上下载并编制《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于6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省级平台。
(四)验收报告经联合验收小组审核合格后,我委将于6月15日前通知各企业提交建设运营补贴申请相关资料至省级平台(也可同《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按照时间节点提前提交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电基础设施自行自检,对照《验收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在各节点截止时间前按照省级平台要求及时提供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为确保提供申报材料准确完整,企业须事先核对相关材料与所建场站或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是否一致,如,实际建设规模是否与备案文件一致或在可变动范围内。
(三)为确保申请补贴场站用地的合规,单独地块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场站需提供该地块的用地红线(大地2000坐标),已申请过建设补贴且核验过无需提供。
(四)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充电数据采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范要求,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五)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文件“相应责任”的规定“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县承担对省级补贴资金的管理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及方式:高立静(电话:0898-88278768)、省级平台陈珠超(电话:0898-68602399)。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