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新疆石油充电桩招标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委托,对新疆石油充电桩公开招标项目所需充电桩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新疆石油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530-2929-6101-B1
2.项目内容:新疆石油充电桩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甲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实施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并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不接受负偏离,正偏离应详细说明。 2.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具有所需服务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