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我市的充电桩建设任务将分四个季度完成。其中,兴宾区建设85个,象州县55个,武宣县75个,金秀瑶族自治县35个,合山市45个,忻城县65个,来宾供电局112个,国投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局195个,其他单位和部门145个。截至3月31日,已建设完成361个。
具体建设任务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机关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17个部门参与建设。其中,市商务局将利用综合能源服务站改造成“加油+充电”模式,为市民加油、充电提供更多选择;交通职能部门将在市客运中心等交通枢纽点安装充电桩,为过往车辆提供便利;市机关事务局等其他单位将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建设。
“我们将按照《来宾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充电桩建设,满足市民需求。”市发改委能源科工作人员介绍,市发改委将联合市车管所优化便民服务,开辟新能源汽车登记通道,市民可按照申请、现场勘查、装表接电等流程安装个人自助充电桩。有需要的市民可凭借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购车意向协议、申请人车库(车位)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等材料,到广西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辖区内各营业厅进行报名安装。值得提醒的是,报装过程中,供电企业不会向客户收取未经物价部门许可的其他费用。
【来源:来宾网】